首先先看;
杀手十大守则
1. 永远、永远不要谈恋爱。这是本行的大忌。
2. 要注意外包装,那种认为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想法是绝对错误的。因为你很难对你的主顾当场证明你的技术,他们往往是凭借着你的名声来找到你。
3. 武器要注意保养,特别是电锯之类的,一定要达到在灯下闪着寒光的程度,否则造不成心理威慑效果,反倒容易被蜂拥而至的精神病医生带走。
4. 不能杀小孩,这一点是观众永远无法接受的,所以,如果你杀了一个孩子,那导演肯定会尽量快的安排你死亡。
5. 语言要简洁,一旦罗嗦很容易被主顾厌烦,因为他们通常都认为话多的人很难保守秘密。所以,如何在几句话里搞定价格,这一点一定要勤加练习。
6. 行动时放手去干,不要考虑警察的因素,他们只会在影片的最末尾露个脸而已。
7. 不要把居室收拾得太整齐,那给人的印象更像是医生或者律师,在一般人印象里,杀手的住处就应当是凌乱不堪的,在你没有改变世人的既有印象前,还是遵从他们为好。
8. 杀完人之后尽量打的离开现场,切记不要乘公交,那非常容易让你碰到小学同学。
9. 说英语——如果你想要报酬高一点的话。
10. 不要饿着肚子去杀人,更不要吃别人桌上的东西——那往往是过期的,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一般在冰箱里。
刊载于《DVD导刊》2005年12月上 <非原创>
那我们开始吧:
《不可饶恕》

牛仔杀手:
老戏骨克林特·伊斯特伍德的牛仔气是渗透到骨子里的。无论他叼不叼烟,带不带牛仔帽,骑不骑马,他都是一个天生的牛仔。哪怕是年过七旬,带着一帮同样两鬓斑白的老哥们在西部山区溜达,他还是一个牛仔。
《不可饶恕》正是讲述了这样一群牛仔的故事。以伊斯特伍德为首的老头们此次显然也重视了外形包装,他们头戴毡帽、身披斗篷,时不时的还炫耀一下拔枪的熟练程度。我想,这也是生计的需要,毕竟要靠杀人赚钱,炒作一下也是可以理解的,不然,哪会有冤大头上门?毕竟,这是个眼球经济的时代,酒香也怕巷子深。这样看来,在解决了对手之后,叼上方头雪茄之时,伊斯特伍德总是不忘为死掉的坏人备好一口棺材,这件事的动机就存疑了。与其说是尊重死者,不如说是为自己的生意树立一个良好口碑吧?
动机姑且不论,但伊斯特伍德、摩根·弗里曼和吉恩·哈克曼的银幕魅力却勿庸置疑。虽然年龄已经决定了他们已经不能享受小女孩们尖叫失声——那已经是奥兰多·布鲁姆和莱昂那多·迪卡普里奥们的活了——但老头子们高山仰止的人格魅力却是让后人难以企及的。一个眼神,几句台词,不用歇斯底里,也没有咆哮疯狂,看似漫不经心的那么轻描淡写几下,一个饱经沧桑、从容笃定的智者形象,就跃然在观众的眼前。在我看来,这才是老戏骨们的真实魅力所在。
所谓智慧,并非只是高谈阔论、引经据典的夸夸其谈,来自于生命本身的智慧,乃是超脱于这书本知识之上的。书本可以学习,可以死记硬背,但这生命的智慧,却是学不来的——它只能感悟,只能从人生的经验中中汲取。当老头们一字排开,接受妓女们的约请,决心为她们逃回自尊时,相信每个人的心头都涌动着一股暖意——这本身就蕴涵着对生命的尊重与一视同仁,在那样一个缺乏法律和秩序的世界里,对弱小的保护无疑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,甚至是生命。老头们有侠骨,但更有柔情。他们不仅仅是为一单生意去杀人,他们的力量并不来自金钱,而是心底里的善良人性。
所以当你面对他们时,你总会觉得他们背后隐藏着无穷的力量。
那是正义与善良的力量。
假若有一天,能与伊斯特伍德们共同策马于加州峡谷中自由驰骋,此生足矣。
<杀人三部曲>
拉丁杀手:

拉丁风情,以性感、奔放、热辣、外露著称于世,特别是在艺术界,拉丁风格一向独树一帜,自称一派。就连老美的格莱梅奖也专门辟出一个“拉丁格莱梅”的板块,单独颁奖,不然,风头都要被这帮拉丁歌王歌后们抢光了。
拉丁风格在电影界也是来势汹汹,君不见安东尼奥·班德拉斯,自从西班牙登陆好莱坞后,事业蒸蒸日上。
这其中也包括了他的那部《杀人三部曲》。
《杀人三部曲》从头至尾沁透着浓郁的拉丁风情。这是一个墨西哥小镇上的故事,一个远道而来的杀手来此铲除毒贩,他的全部武器就在他从不离身的一个吉他盒里。班德拉斯一袭黑衣,衬衣的钮扣总是解开两个。不杀人之时,就是一副流浪歌手的打扮,他这副行头,直接上个演唱会也没问题。
还记得班德拉斯坐在破败的街角给小孩讲故事,那是一个被贫困困扰的地方,孩子们得不到良好的教育,无路可走的他们经常被贩毒集团蛊惑,成为他们的炮灰。就是在那里,班德拉斯打开了他的吉他盒,但他没有从里面掏出武器,而是拿出一把吉他,用音乐教化孩子们。
音乐一直在延续,即使是与黑帮的大火并,班德拉斯也踩着探戈一般的节奏。枪声、爆破声、叫喊声,吉他和弦一般悦耳动听。
弹奏间,强虏灰飞烟灭。
不知怎么就想起了甄子丹的《杀杀人,跳跳舞》。这部影片与拉丁不搭界,但其中的音乐性、节奏感却颇似《杀人三部曲》。甄子丹饰演的杀手,总是在悠扬的音乐节奏里结束对手的性命。
结局肯定是一击必杀,但过程比较复杂。通常需要后空翻、前空翻好几次,有时候还来个托马斯全旋。这一切都被高速摄影机纤毫必现的记录下来,然后配着乐曲一一崭露。
最绝妙的地方,还在于甄子丹在方寸之间与敌周旋的能力。这也得归功于甄的武术底子吧。总之,在这部影片中,甄子丹的动作设计融合了功夫、舞蹈,甚至喜剧,唯美、极致。
与《杀人三部曲》不同的是,《杀杀人,跳跳舞》的场景,通常是发生在夜里,夜景更符合中国人的审美意境。幽蓝的光线照射在人物身上,辅之以突然溅起的血色,更显得暴虐、突兀。这也是本片与奔放外露总是阳光灿烂的《杀人三部曲》最大的区别了。
<东邪西毒>
侠客杀手:
大漠黄沙的正北堡,一座来历不明的小店,店门口挂着半拉污渍斑斑的幌子。从外表看,这是个不入流的小酒馆。但当时世上最好的杀手,就在这酒馆里。
西毒欧阳峰。
王家卫的《东邪西毒》就这样轻易的解构了金庸先生的《射雕英雄传》。不过谁都知道,王导只是借个名头,他想说的,其实与金庸先生的原作无关。还是本片的英译名比较到位:《时间的灰烬》。这种感觉,才是导演真正想要传达给我们的吧。
欧阳峰一脸胡子碴,总是斜倚在酒馆的土墙边,看着远处的地平线。他在等候什么,期待什么,或者,只是倚在那里发发呆。不断的有人来找他杀人,不断的有人被他杀死。他不在乎杀的是谁,他只在乎对方开出的价码。
有个叫洪七的,带着老婆出来闯荡江湖,他恳求欧阳峰收下他,他自信能做个好杀手,因为他刀法不错。欧阳峰告诉他,一边凉快去。连双鞋都没有的人,不会有人相信你。而且,你带着老婆出来,如何行走江湖。
看来,炒作和包装,在哪个时代都是颠扑不破的真理。
固执的洪七留了下来,但在一次杀戮之后,洪七幡然醒悟。他带着自己的老婆回到了家乡。不久之后,他就成为顶尖高手。
洪七以实际行动证明:带着老婆,也一样能闯荡江湖。
后来,又来了一位盲剑客。他是个绝顶高手,听音辩位,就能取对手首级。他与欧阳峰促膝对饮。席间,盲剑客谓欧阳峰曰:“酒,越喝越暖;水,越喝越寒”。言毕,盲剑客端起一大碗水,一饮而尽。
盲剑客有个理论:如果刀快的话,血流出来的时候,能听见风的声音。盲剑客一直未听见过,所以他一直觉得,自己的武功还不够精进。直到有一天,他被别人一刀捅进了心窝,血自体内喷流,他听到了风的声音。
原来,听到风声的,应该是被杀死的那个人。
欧阳峰的酒馆,不断的人来人往。唯有一坛“醉生梦死”酒,能给他带来片刻欢愉。而直到最后我们才知道:欧阳峰爱上了他的嫂子,这是一段没有结局的恋情,纵然是一代宗师,也只能在这塞外戈壁,孤独终老。
出来混,迟早是要还的。要么,是自己的生命;要么,是一生的幸福。
买凶拍人》
搞笑杀手:

《买凶拍人》中,葛民辉扮演的杀手彻底平民化了,在生活中被解构成黑色幽默的人生,彻头彻尾的无厘头。我们在影片中看到的是:一个手中拿枪、肩膀上却绑着摄像机的杀手;一个在导演的安排下出场、做动作、摆造型的杀手;一个在杀人前夜,为了老婆花三千块买了一件睡衣而心疼到无法安睡的杀手。
号称2001年香港最有创意的电影,当然是有够变态了。现在杀手是越来越难当了,不仅有时会在公车上遇见个絮絮叨叨的小学同学,而且客户的要求也越来越变态了。她们居然要求把杀人的整个过程拍下来,要有可欣赏性,以供收藏(不过这在国外并不新鲜,凯奇在《八毫米》中所面对的,也是这样的变态对手)。我是杀手啊!我又不是电影学院的。但是,顾客是上帝,这话没错。那就买DV吧,反正现在DV都是“傻瓜”的,满大街都是,操作简单连弱智也会拍。一手持枪一手持机,杀人、拍摄一人搞定。不过那效果,比王家文还王家卫,顾客不满意。只好找了一个合作者,电影学院毕业的副导演。导演一路跟拍,从破门而入的角度到现场的光影效果,到被杀者临死前的恐惧,一个都不能少。加上自制的杀人片头和公司标记,活脱脱一部MTV。看来,杀手还得有点艺术细胞才吃香。不过现在经济不景气,后来杀手也出现恶性竞争,一杀手经济人做广告:跳楼价,杀一送一。
相对来说,周星星同学在《功夫》里的表现就要平易近人得多了。虽然影片还是老套路,虽然情节略显薄弱,虽然胖子林子聪抖动的胸大肌有几分低俗,但周星星和林子聪的杀手二人组,还是让观众们找回了久违的快乐。
两个小混混想捞点外快,于是就去了“猪笼城寨”敲诈包租婆,可谁曾想这位是昔日的“神雕侠侣”,但导演周星星并没有让包租婆大显神通,而是让她暂时保留起来。二人阴谋偷袭包租婆,可结局是周星星身上横七竖八插着几把匕首。包租婆毫发无伤,只是脸上被扔了一个小刀把。苦了我们的周星星,当他最后决定放手一搏时,成堆的毒蛇强吻了他。
多可爱的杀手啊,要是满街都是周星星这样的,估计自杀率要下降许多。
《血仍未冷>
悲情杀手:

儿子,又见儿子;瞄准镜,又是瞄准镜,后面的脸部表情已经扭曲,是周润发。让他痛苦的不是杀人本身的行为,而是枪口下警察天真的儿子,一切都因这个警察击毙了唐人街黑帮头子的儿子。情节很符合影片的名字:《血仍未冷》。在复仇浓烈的味道中,周润发从大开杀戒到放弃杀死警察儿子,冷酷、目空一切而又有人情味,书写了一个杀手的悲情心灵史。
发哥略显发福的身段还是透出一股浓烈的领袖气质,这是演员的本色魅力。从香港到好莱坞,这一点发哥从未改变。米拉·索维诺依偎在发哥的臂弯中,就像当年《喋血双雄》里的叶倩文,温柔可爱,小鸟依人。
其实发哥还是在家乡的电影中才能找到最佳状态。同样是杀手,虽然《血仍未冷》中发哥魅力不减,但相对而言,还是不如在《喋血双雄》中发挥得淋漓尽致。一个冷血杀手,救助一位盲女,在此过程中,他与一位同样侠骨柔肠的警察惺惺相惜。两人持枪对峙,但又彼此敬重,就像两位狭路相逢的剑客,对他们而言,生命永远摆在第二位,荣誉和忠诚才是他们的心中至重。
那时是吴宇森的巅峰时期,对这种充满中国古典武侠色彩的男性情感,吴导拿捏得恰到好处。当然,演员们的表演也是功不可没。很难说是发哥成就吴宇森还是吴宇森成就发哥,总之,从发哥在吴导的镜头里拿起枪的那一刻,这种带有不可复制的中国味道的血性豪情,就注定要在世界影坛掀起轩然大波。
当然还有那部《辣手神探》,在这部影片中,发哥饰演孤胆警察,梁朝伟则饰演一位卧底。同样是在吴大导演的撮合下,两位巨星联手合作,最后在一座医院里为我们奉献了一场精彩的枪战戏。然而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,却不是两位英俊的影帝,而是剧中那位不知名的黑帮杀手。与发哥和伟仔比起来,这只是个龙套角色,脸上还留着醒目的伤疤。他的戏并不多,但身手了得,最后被当作黑帮王牌与发哥来了一段生死对决。华丽的拔枪转身和标准的吴式慢镜头自不必提,最让人心动的,是他在举枪时,让发哥把小孩子一个个救出去,然后才开始厮杀。
当然,有发哥在,这位小龙套最终必然会命丧黄泉。然而他的脸孔,我却一直记得很清晰。
<杀死比尔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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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马青梅的画面里洞穿的枪声、寂寞雪景下冰冷的杀戮、忧伤颓废的歌声中血肉模糊的面孔、华丽的衣服裹不住那痛苦的呻吟……所有这一切都来自那个重新苏醒的女杀手“黑蛇”,在《杀死比尔》上中,有乌玛·瑟曼这朵血腥之花扮演,复仇对阵变得惊艳,充满了暴力美学。
《狼犬丹尼》
功夫杀手:
拍《杀手之王》的时候,李连杰还不叫Jet Li,那时,他还在香港实心实意的耍拳脚,吊威亚。所以在《杀手之王》里,李连杰的举手投足间还是透出一股宗师气。毕竟,人家二十多年前就已经是全国武术冠军,拍动作片自然有这个底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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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这个杀手不太冷>
天使杀手:

一说天使,人们想起的往往是英俊少年或美丽少女,让·雷诺这样的,基本上不沾边。然而在吕克·贝松的新巴洛克美学雕塑下,让·雷诺在《这个杀手不太冷》体现出了一种人文主义的光芒。他扮演的杀手莱昂戴着墨镜,如鬼魅般手刃所有敌手,但又相当寡言、孤僻,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养着一盆花,以死来换取一个向他求救的女孩的生命。如果你看过这部电影,你一定会同意:让·雷诺的形象宛如天使。
这部电影也有点嘲笑好莱坞的意思,莱昂是个文盲,不会写字,不会读书看报,也不会使用现代化的高档电器。但莱昂是一流的武器专家,各种枪械的构造原理他一清二楚。更夸张的是,莱昂几乎不需要休息,他只是戴着墨镜坐在沙发里,顺手把灯拉掉,等到第二天就精神抖擞了。这恐怕是对好莱坞所制造的银幕英雄们的最辛辣讽刺了,在吕克·贝松看来,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家伙还不如这么一个文盲来得实在。
莱昂的天使心,是在他遇到娜塔丽·波特曼所扮演的小姑娘以后才被激发出来的。斯时的娜塔丽·波特曼,有着远远超过年龄的成熟和复杂,或妖魅,或柔弱,或激情,或冷酷,这些有些女人一辈子也无法具备的气质,娜塔丽在儿时却已驾轻就熟。当她在莱昂面前表演麦当那、卓别林和伊丽莎白·泰勒时,我们甚至只能用“变色龙”来形容她,而通常这样的称谓只会加在那些年过不惑的老戏骨头上。
莱昂和小姑娘间有种奇妙的情感,亲情、友情、爱情,这些元素或者都有一些。莱昂是个乡下人,他只会杀人,这是他的谋生手段。而且,他杀的都是坏人。所以,当他用一个目标来当教材教小女孩时,没有人会感到残忍,从道德上说,那家伙早就该死了。当然,这也是吕克·贝松为我们精心构制的银幕幻相,现实中哪有此等能判明善恶的杀手?我们只能说,莱昂真是个天使,他可以像神一样称量人们的心脏,然后决定哪些人该死。
莱昂看似洒脱,但在他遇到小姑娘后,就决定了他要背负过多的东西,而最终他也是因为这些背负失去了自己的生命。
也许死是莱昂最好的解脱,从那一刻起,他就已在天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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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似的自我意识相遇,开始互相置对方与死地,而绝对精神开始包容了这一切,进而同化了眼前的一切.
















